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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上海市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发〔2016〕19号)的精神,推进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现就进一步优化本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简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 (一)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录用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集中招录与分散招录相结合,由原来一年集中两次笔试、集中两次招录调整为一年集中一次笔试、集中一次招录和分散多次招录。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用人单位在集中招录后还有用人需求的,可随时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如另有笔试需要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自主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以用人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为准。 其他岗位的公开招聘,由各区、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自主组织实施。 (二)取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 [ 查看全文 ]

上海市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的相关文章

施工单位承诺书

施工单位承诺书(一) 一、关于对工程质量方面的承诺 保证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关于对工期方面的承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和工程实情,结合我公司综合实力,我方承诺该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 三、关于服务方面的承诺 1、工程交付使用后三天内组织第一次质量回访,指导工程设备的使用,维修与保养,及时了解和指导在使用上存在的不足;在使用六个月后进行第...[ 查看全文 ]

上海市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委员会、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公安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15号)规定,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被征地人员就业和...[ 查看全文 ]

上海市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就业培训 (一)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被征地人员被...[ 查看全文 ]

上海市原小城镇社保被征地人员纳入养老、医保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原小城镇社保被征地人员纳入养老、医保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15号)规定,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已按月领取小城镇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下简称“镇保养老人员”) (一...[ 查看全文 ]

上海市关于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 查看全文 ]

上海市关于调整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调整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 查看全文 ]

上海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市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7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90元调整为230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 查看全文 ]

上海市关于被征地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被征地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15号)的规定,现就本市被征地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 查看全文 ]

上海市关于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15号)规定,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各区要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对原由各区、乡镇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实...[ 查看全文 ]

上海市2017基本医疗医保年度转换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2017基本医疗医保年度转换事项的通知】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各定点医药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2017医保年度(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帐户的标准(以下简称个人帐户计入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暂不调...[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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