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天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一】人事档案接收 事项名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子项名称 人事档案接收 申请人 单位 实施主体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管理权限 市级权限 设定依据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 [ 查看全文 ]天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