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义务教育法实施管理与监督条例
本文“2017义务教育法实施管理与监督条例”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可知,义务教育法实施管理和监督条例如下: 第三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实施义务教育的目标责任制,把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作为对有关负责人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上,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为实施义务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部队、居(村)民组织和公民,给予奖励。 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为您推荐: 教师资格证说课稿 教师资格证面试题库 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有效期限 2017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7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汇总... [ 查看全文 ]2017义务教育法实施管理与监督条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