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解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月2日发布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对网民、新闻网站、个人网站、新媒体、自媒体都有什么影响?笔者下面就针对这个《规定》阐述一下自己的看法。 新媒体、自媒体被监管 原文: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解读:之前原《规定》里,只要是针对网站进行监管,即网站提供新闻信息服务,需要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新《规定》将范围扩大到新媒体、自媒体、社交网站等,也就是说,在微信、微博里转发门户网站的新闻,需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否则将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新媒体不再是“自由世界”了。 新《规定》还对“新闻信息”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定义进行了明确: 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实名看新闻 原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 [ 查看全文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解读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