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时事政治:谨防“微腐败”
本文“半月谈时事政治:谨防“微腐败””由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编辑整理,欢迎阅读。 2017年初,辽宁省锦州市义县经济局原副局长关某某落马。办案法官李庆华、尹明向半月谈记者介绍,关某某案发前是义县经济局副局长,之前任经济局下属的义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主任。从2010年至2015年,关某某除了在经济局领取工资外,还要求墙体材料改革办每月给他补偿工资,合计2.8万余元;每逢节假日,还要领取福利费,共计8700元。今年1月10日,义县法院作出判决:关某某犯贪污罪,因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款等,免予刑事处罚。 3月22日,沈阳市纪委通报了苏家屯区几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案例:临湖街道办事处王秀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庄殿维,借农用地征收之机,将村集体所有的5眼机电井据为己有,非法获得补偿款12.5万元;农机管理总站党总支原书记、副站长黄克俊利用主管农机推广之便,先后三次收受企业好处费2.3万元;永乐街道大韩台村党支部副书记杨长远私自占有该村修路和安装自来水费用1.29万元。目前,这三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留党察看、党内警告的处分。 辽宁省委党校教授周维强告诉半月谈记者,这几起案件都是典型的微腐败,呈现小、多、近三大特征。所谓小,指小官小贪;所谓多,指次数多、人数多、形式多;所谓近... [ 查看全文 ]半月谈时事政治:谨防“微腐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