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规定
“2017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规定”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问题你知道是什么吗?下面是gz85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需要了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7】9号 (2017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1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诉权,规范国家赔偿监督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规定予以处理: (一)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认为赔偿委员会生效决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的; (二)赔偿委员会生效决定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重新审理,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决定直接审理的;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生效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生效决定,发现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重新审查意见的。 行政赔偿案件的... [ 查看全文 ]2017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