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京津冀协同发展司法案例分析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京津冀协同发展司法案例分析”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重大国家战略。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依法妥善审理、执行各类案件,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地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1.祁某某等人诉陈某某、北京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一、案件意义:保障民生,促进共享发展 被扶养人,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来源于扶养义务人,故扶养义务人的收入水平决定了被扶养人生活的水平。本案中,受害人的户籍地在河北农村,但其收入来源地是北京城区,因此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以何种标准计算,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受害人的户籍地虽然在河北农村,但其收入来源地是北京城区,因此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按照北京市城... [ 查看全文 ]2017年京津冀协同发展司法案例分析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