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法规考点: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经济补偿
以下是留学群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一建法规考点: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经济补偿,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留学群(www.liuxuequn.com)查看。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经济补偿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因在本单位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 1至4级伤残,完全丧失,保留劳动关系到退休;5到6级,大部分丧失,员工提出才可解除劳动合同;7到10级,部分丧失,劳动合同期满即可终止。 二、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况: (1)劳动者依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5)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待遇,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2.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查看全文 ]2017一建法规考点: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经济补偿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