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保证金相关信息介绍
加拿大的签证政策远没有外界传得那样刻薄呆板,特别是对于担保金的历史更不像有些人说得那样,没有12个月历史就不能拿到签证云云。其实加拿大担保金要求12个月以上的存款历史的真正目的不是要追求12个月,而是要证明这些存款确实是申请人或担保人的收入来源,而不是为了留学临时拼凑出来的。 自费赴加拿大留学人员须有一位经济担保人出具经济担保书,担保书须说明担保人支付被保人在加拿大留学留学期间的一切费用,并且不能限定担保时间和金额。 另外担保人须在担保书上声明,在过去的五年中曾否为别的留学生作过担保,如有,应说明学生的名字及目前情况。未作过担保,也应申明此事实。除担保书外,须附一份担保人的收入证明,该证明只能是担保人的工资单或税单,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资产证明。 详细规定如下: (1)居住在加拿大留学的担保人,使馆只接受加拿大留学国家税务部签发的T-452税单或担保人雇主出具的T-4工资表。 (2)居住在美国的担保人,必须提供由雇主出具的W-2工资表正本(或经公证过的副本)并且提供公证过的最近的税单副本。美国移民局的1-134表不能作为赴加留学的经济担保书。 (3)居住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担保人,必须提供个人税单的正本或公证过的副本。 担保书须经公证,并用英文或法文书写。若原文系其... [ 查看全文 ]专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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