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重庆201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重庆201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一、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报名人员还应符合《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1〕22号)所列条件。根据《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06 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市参加普通高考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2〕235号),非重庆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考,考生及父或母须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其父或母须有在渝三年及以上合法稳定工作经历和居住证明,考生须具备我市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5)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17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6〕22号)要求,具备中职三年完整学籍(含经正式审批录取、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的毕业生或同等学... [ 查看全文 ]重庆201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