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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留学群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的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全国人民赋予的最高权力,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通过的决议和决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以及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的代表选举办法另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出席全国人大的代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配的名额,由军人代表大会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5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2/3以上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但在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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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文章
2017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全国人大常委会
留学群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2017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常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国家立法机关。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他...[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小伙伴们想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司法考试一卷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一、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二、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程序是:首先由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提出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候...[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的实施保障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的实施保障”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宪法实施保障在一定意义上亦即宪法监督。其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1、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2、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宪法实施保障的目的具体有两个方面:①保障宪法秩序...[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考点:法与道德的联系
留学群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考点:法与道德的联系”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1.在二者高度分化后,法与道德依然在如下方面表现出共同性:
(1) 在发生学上,都由原始习惯脱胎而来,且在发生发展中有相互转化。
(2) 在形式归属上,都属社会规范,具有社会规范应有的规范性、概括性、连续性、稳定性、效率性等属性(程度上存在差别) .
(3) 在内容上...[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的实施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的实施”,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法的实现的标准
综合对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的评价标准以及微观、中观和宏观的评价标准,对法的实施进行评价主要有以下标准:
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法的现代化
“2017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法的现代化”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一、法的现代化的含义
1.法的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的、法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的过程。需要强调说明的是,法的现代化,并不完全是为了满足 的要求才成为一种迫切需要,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它本身就是现代社会中人的一种生存方式和价值标准。
2.根据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法的现代化...[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一卷笔记:法的传统
本文“2017司法考试一卷笔记:法的传统”,跟着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一、法的传统与当代中国法的传统
1.法律文化在我国大体上有两种用法:
(1)一种是把法律文化作为分析工具,试图提出一个观察法律问题的新的视角。关于法的文化解释、文化视角都属于这种情况
(2)一种是用这一概念指称一个特定的对象。这种用法又可以分为:
A.一种认为法律现象包含着一些人类社会发展...[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的本体
本文“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的本体”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本章重难点知识点提示】
本章为司法考试最重要一章,几乎占法理学的六成分值。考生朋友应该熟练掌握以下知识点:
1.法的可诉性;
2.自由、正义与法的关系,及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理;
3.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4.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及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5.法...[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近代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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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较发达的市场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1)市场经济要求所有社会成员具有最基本的人身自由,以适应市场经济对“劳动力”的需求。
(2)市场经济要求有统一的市场,打破封建社会地方割据的局面。
(3)市场经济要求平等,反对特权。只有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平等...[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人民主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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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法国布丹首创这个概念,并认为主权在君;洛克则提出议会主权;真正的人民主权的学说是由法国的卢梭所创立。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在卢梭看来,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的 公意表现为最高权力;人民是国家最...[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