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答记者问
本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答记者问”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依法明确举债融资政策边界 严堵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后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答记者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都对此提出明确要求。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存在变相和违法违规担保行为,债务风险仍在累积,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以下简称《通知》)。就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一、问:当前我国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如何?《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实施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建立健全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6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5.3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债... [ 查看全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答记者问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