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7年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英文名称:Beijin College, Hunan University Of Commerce;国标代码为12651。第三条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是由湖南商学院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家教育部审定确认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第四条 学生毕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文凭,即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第五条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七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制定实施细则,... [ 查看全文 ]2017年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