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限购新政策:外地人买房社保需满1年
05月18日讯,河北唐山限购最新政策:外地人买房社保需满1年。今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规定,无法提供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唐山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房。通知“严格区域性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中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唐山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所称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各项政策措施自2017年5月18日起执行。附:《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字〔2017〕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防止房价出现大起大落... [ 查看全文 ]河北唐山限购新政策:外地人买房社保需满1年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