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业务流程
【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业务流程】事项内容:企业参保员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办事程序及业务流程事项类别:其他事项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条件:1、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数量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材料:(一) 正常退休:1.《深圳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一份;2. 申请人有档案材料的,提供本人档案材料;3.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4. 申请人本人银行(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招行、深发展行/平安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户名账号页或活期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验原件);5. 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申请人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6. 属深圳归侨的申请人应提供深圳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二)提前退休:1. 正常退休所提供的上述材料;2. 申请人属病退的,还应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一份;3. 申请人符合退休军转干部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条... [ 查看全文 ]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业务流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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