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办理流程
【深圳市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办理流程】事项内容:深圳市参保人员申请省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事项类别:其他事项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条件: 1、在我市参保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2、在深圳首次参保缴费时(不含已经结算的年限),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人员;3、通过组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调入我市并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人员;4、其他符合国办发【2009】66号规定,以我市作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人员。数量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材料:1、《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3、转出地出具的转移凭证原件4、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另需提供参保人本人在本市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具的存折或者借记卡(不得提供信用卡)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受理机关:见附件《办事窗口地址》。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本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决定机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12333事项程序:1、参保人在转出... [ 查看全文 ]深圳市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办理流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