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办理流程
【深圳市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办理流程】事项内容:深圳市参保人员申请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事项类别:其他事项法律依据: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条件:1、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缴及趸缴条件的人员;(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5年的人员。2、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0年,并与省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合计为15年的人员。数量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材料:1、《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3、转出地出具的转移凭证原件4、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另需提供参保人本人在本市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具的存折或者借记卡(不得提供信用卡)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受理机关:见附件《办事窗口地... [ 查看全文 ]深圳市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办理流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