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残疾人及特殊教育政策
中国古代残疾人及特殊教育政策 作者:李舒(一)古代残疾人的分类据陆德阳和日本稻森信昭先生的考证,在先秦两汉南北朝的诗集中就出现了“姬人荐初酝,幼子问残疾”这样的诗句。古代用来表示残疾的词很多,如“废、疾、伤、损”等,尽管内涵与外延略有不同,但残疾人都是指那些肢体、感官残缺不全或伴有机体功能障碍的特殊人群。中国古代对残疾人有比较明晰的分类并与现在大致相同。1、盲、失明--视力残疾先秦古籍中多用“瞽”、“矇”、“瞍”、“盲”、“眇”等单字词来表示视力残疾。照郑玄的区分于解释“无目眹谓之瞽,有目眹而无见谓之矇,有目无眸谓之瞍”。盲多指双目失明;眇多指单目失明。由瞽字派生出来的词较多,如瞽人、瞽工、瞽师、瞽夫等表示各类不同身份的盲人。2、聋、聩--听力残疾中国古代人很早就明确指出:“聋聩不可使听”“耳不辨五声之和曰聋。生而聋曰聩”(《国语·晋书四》)可见,当时对先天性耳聋和后天性耳聋的区别已有初步的认识。3、喑、哑--语言残疾语言残疾是指不能正常地使用发音器官进行口头语言交流的生理缺陷。先秦时多用喑来表示,后来用哑来表示。如《韩非子·六反》曰:“人皆寐,则盲不知;皆嘿,则喑不知。”4、瘸、跛、孓孑、挛嬖--肢体残疾肢体残疾包括上肢残疾和下肢残疾。《说文》的解释是“孓,无右臂也;孑,无左臂也”... [ 查看全文 ]中国古代残疾人及特殊教育政策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