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解析:预算体系
以下内容是由留学群编辑整理的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解析:预算体系,希望对您有用。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留学群(www.liuxuequn.com )。预算体系(一)预算休系的层级我国的预算共分为五级。(1)中央预算;(2)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3)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4)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5)乡、民族乡、镇顶算。这五级预算可以分为两类,即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预算,地方各级预算简称为地方预算。(二)各级预算的构成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以及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部门,下同)的预算组成·地力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人总额,以及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三)政府预算体系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休的财政收人,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查看全文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解析:预算体系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