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二卷考点:上诉和抗诉的撤回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法考试二卷考点:上诉和抗诉的撤回
本文“司法考试二卷考点:上诉和抗诉的撤回”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上诉的撤回1、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2、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 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按 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二)抗诉的撤回1、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移送案件;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2、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考试栏目推荐:2017年司法考试题库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辅导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及内容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历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合格分数线(20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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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二卷考点:上诉和抗诉的撤回的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执行和执行依据
“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执行和执行依据”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一)执行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具有合法性、及时性、强制性和执行主体的广泛性等方面的特点,是一个完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刑事诉讼结果的最终体现。(二)执行依据刑事诉讼执行的依据除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般性规定以外,还包括具体案件中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我国,刑...[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第二审审限
留学群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第二审审限”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第二审审限(一)审限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3、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行政法重点:信息公开的范围
本文“司法考试行政法重点:信息公开的范围”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信息公开的范围是司法考试的重点。本部分记忆性内容较多,大家要避免混淆。1. 重点掌握主动公开的信息的范围第9条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大家要掌握前三项。此外,第10、11、12条又具体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是大家需要掌握的。以上四条构成了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全部内...[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行政强制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行政强制”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1.行政强制是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上位概念,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要准确把握。关于行政强制措施,应该从以下几个角度理解:(1)是一类暂时性控制措施,不是对当事人人身、财产权利的最终处分;(2)其目的是为了便于行政决定的作出或者行政目的的...[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执行的手续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执行的手续”,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执行的手续(一)送交法律文书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二)送交执行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三...[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复习笔记:死刑停止执行
留学群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2017司法考试二卷复习笔记:死刑停止执行”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是司考刑诉部分的高频考点。司法考试中,刑事诉讼法内容多、程序细致,掌握起来的难度很大。具体而言,掌握高频考点、运用技巧记忆是必要且非常有效的方法。小编对司考刑诉高频考点死刑停止执行的内容进行了总结,供广大司法考试考生参考。死刑停止执行下级人民法院接...[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暂予监外执行
留学群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暂予监外执行”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和条件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上述第(2)项...[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笔记:国家主权原则
“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笔记:国家主权原则”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国家主权原则(一)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二)依法应当由中国司法机关管辖的涉外刑事案件,一律由中国司法机关受理,外国司法机关无权管辖。(三)外国法院的刑事裁判,只有经过我国人民法...[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二卷考点: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
本文“司法考试二卷考点: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应当是我国的司法机关与外国的司法机关,具体包括:(一)我国的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二)我国人民检察院和外国检察机关;(三)我国公安机关和外国警察机关;(四)司法行政机关(仅作为司法协助的联系机构,不负责具体的协助内容)。这里的司法机关是广义的,包括双方的法院和检察机关。我国公安机关与外国警察...[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刑事司法协助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刑事司法协助”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刑事司法协助可以分为我国司法机关请求外国司法机关提供刑事司法协助和外国司法机关请求我国司法机关提供刑事司法协助两个方面,其内容都是相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六项:1、代为送达文书;2、代为调查取证,包括代为听取诉讼当事人的陈述,询问证人、被害人和...[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