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工作通知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福建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工作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闽招委〔2017〕6号各设区市、县(市、区) 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和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文件精神及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7〕11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对象基本条件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从2015年起,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2.报考按本一线录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一线下20分(含20分);报考按本二线录取院校(仅为武警警官学院和武警特种警察学院)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二线。3.未婚,年龄不低于... [ 查看全文 ]2017年福建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工作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