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2017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通知
本文“财政部发布2017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通知”由留学群小编提供,更多注册会计师信息可以关注我们。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 ——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的通知财会﹝2017﹞1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财政部2017年6月12日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一、涉及的主要准则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第4号准则)。二、涉及的主要问题第4号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根据上述规定,企... [ 查看全文 ]财政部发布2017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