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经济法》考前小练习(7.3)
欢迎阅读由留学群编辑整理的2017《中级经济法》考前小练习(7.3),希望对您有用。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股东会关于股东退出公司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在一定情形下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该情形包括( )。A.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B.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C.公司合并、分立的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正确答案:A、B、C、D... [ 查看全文 ]2017《中级经济法》考前小练习(7.3)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