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重点第二章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重点第二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重点第二章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第二章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施工许可证颁发条件之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标准为: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5.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可届满延期,应在届满3个月前申请办理手续。★6.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7.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5%。★★★8.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9.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 [ 查看全文 ]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重点第二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