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017.07.11)
欢迎阅读由留学群小编整理的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017.07.11),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站。单选题1 中外合作企业的董事会董事或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A.3年B.4年C.2年D.5年参考答案: A系统解析:【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的任期。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的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委员的任期由企业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这里要注意,中外合资企业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4年。【该题针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知识点进行考核】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A.3B.5C.7D.10参考答案: C系统解析:【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采购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该题针对“政府采购的质疑与投诉、监督”知识点进行考核】3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接... [ 查看全文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017.07.11)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