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产假规定 西藏规定女方可休一年
前不久,西藏自治区调整了现行的干部职工生育待遇,规定女方每胎享受一年产假(含法定产假)。居然休一年,留学群小编表示震惊。事实上,自“全面二孩”政策施行以来,全国30个省(区、市)已经延长了产假。西藏调整现行干部职工生育待遇!产假休不够单位需给予补贴7月3日,西藏卫计委和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干部职工两孩生育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凡西藏自治区户籍,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在职干部职工,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每胎享受一年产假(含法定产假),因工作原因未能休满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补贴。此外,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期间夫妇双方工资待遇不变。女方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西藏自治区卫计委有关负责人称,正在按照原规定休产假的即产假假期未满的,可以向单位人事部门申请,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延长。30省市修改产假时间,最长能休一年!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去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29省份在修订计生条例时,也取消了晚育... [ 查看全文 ]2017产假规定 西藏规定女方可休一年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