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留学群执业药师栏目精心整理推荐“2017年南京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讯息,请继续关注本网。南京市关于做好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15日举行。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 查看全文 ]2017年南京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