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税率与征收率
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带来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税率与征收率,欢迎参考!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税率与征收率(一)税率1.17%(1)销售和进口除执行13%低税率的货物以外的货物;(2)全部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2.13%——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消费,或者说是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1)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二甲醚;【总结】低税率四大类:基本温饱、精神文明、农业生产、生活用能源。【注意1】低税率中的农产品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注意2】执行低税率粮食及农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包括面粉),不包括再加工的产品,如淀粉、方便面、速冻水饺。【注意3】“粮食、食用盐、居民用煤炭制品、农机”易成为命题点。3.11%----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基础电信服务。4.6%-----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注意】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 [ 查看全文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税率与征收率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