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考点:营改增的征收管理
留学群编辑为您整理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考点:营改增的征收管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站!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考点:营改增的征收管理1.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2.放弃免税权(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权,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现行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主管税务机关36个月内也不得受理纳税人的免税申请。(2)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者劳务以及应税服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放弃免税权。3.即征即退(1)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案例】甲管道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天然气输送服务。2017年3月,... [ 查看全文 ]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考点: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的相关文章
2017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带来2017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欢迎参考,更多相关会计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2017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一)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的性质和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无论其所持股份有多少,都是股东大会的成员。2.股东大会的职权(1)股份有限...[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