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债券
2017年的中级会计师考试马上就要开始了,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了吗?留学群小编为您准备了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债券,要想通过考试,就要多多复习哦!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债券(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有如下不同的法律特征:1.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对于公司享有民法上规定的债权人的所有权利,而股票的持有人则是公司的股东,享有《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权利。2.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无论公司是否有盈利,对公司享有按照约定给付利息的请求权,而股票持有人,则必须在公司有盈利时才能依法获得股利分配。3.公司债券到了约定期限,公司必须偿还债券本金,而股票持有人仅在公司解散时方可请求分配剩余财产。4.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人获得清偿的权利,而股票持有人必须在公司全部债务清偿之后,方可就公司剩余财产请求分配。5.公司债券的利率一般是固定不变的,风险较小,而股票股利分配的高低,与公司经营好坏密切相关,故常有变动,风险较大。(二)公司债券的种类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2.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公司债券(1)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这... [ 查看全文 ]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债券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