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政府采购制度
2017年度全国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7年9月9日至10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政府采购制度”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等。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与政府采购的对象(一)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政府采购资金是指财政性资金。这里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以及与财政预算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二)政府采购的对象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一)集中采购采购人采购纳人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即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二)分散采购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实行分散采购。采购未纳人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 [ 查看全文 ]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