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企业合并会计
2017年度全国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7年9月9日至10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企业合并会计”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企业合并会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按照企业合并中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及合并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在会计上将企业合并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合并方通常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人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有关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4.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以前期间实现的留存收益应... [ 查看全文 ]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企业合并会计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