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留学群小编为你整理“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哦,包括注册会计师考点等相关内容,欢迎广大网友前来学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资讯关注本网站的更新吧!增值税的纳税期限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3、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4、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5、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单项选择题1、甲企业为轮胎生产企业,2016年5月1日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价值10万元的轮胎,业务发生当期甲企业既没有给乙企业开具发票也没有取得销售款。甲企业于2016年6月1日开具发票给乙企业,6月2日取得... [ 查看全文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的相关文章
正在提交表单,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