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六章考点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六章考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六章考点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公元220年-581年)【学习要求】掌握本章的主要线索,掌握这一阶段出现的体现礼法结合的重要法律制度。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与变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发展与变化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一、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与变化1、三国:“拨乱之政,以刑为先”2、两晋:纳礼入律3、南北朝:礼律进一步融合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一)(一)立法概况:1、三国时期:《魏律》又称为《新律》1)在篇数上,由原来《九章律》的九篇增加为十八篇。2)在体例上,将具律改为刑名列于律首。3)在内容上,“八议”入律。2、两晋时期:《晋律》又称为《泰始律》1)在篇数上,共有二十篇。2)在体例上,将刑名分为刑名、法例两篇。3)在内容上,“准五服以制罪”入律。4)有注释存在,故又称为“张杜律”。3、南北朝时期:《北齐律》1)在篇数上,篇目简为十二篇。2)在体例上,将刑名、法例合为名例律。3)在内容上,... [ 查看全文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六章考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