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七章知识点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七章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七章知识点第七章 隋唐法律制度 (581-618-907)【学习要求】掌握隋朝《开皇律》的主要内容;掌握唐律之所以为中华法系的代表的原因与表现。第一节 隋朝的法律制度一、隋朝的立法概况二、隋朝的法律内容三、隋朝的司法制度第二节 唐朝的法律制度一、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三、唐朝法律的主要内容四、唐朝的司法制度第一节 隋朝的法律制度一、隋朝的立法概况1、法律形式:律、令、格、式。2、《开皇律》3、《大业律》二、《开皇律》的体例和内容1、体例2、内容①刑罚制度:确定了封建制五刑;②十恶:改《北齐律》的“重罪十条”为十恶③八议、官当制度:使其成为定制,为唐所继承。三、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构:形成大理寺、刑部、御史台构成中央司法机构的格局。大理寺负责审判,刑部负责复核,御史台负责监察。第二节 唐朝的法律制度一、唐初的立法指导思想(一)礼法并用治国的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如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二)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的思想(三)慎重行刑的思想后... [ 查看全文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七章知识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