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精选:法治理论
司法考试要来了,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精选:法治理论”,以便考生们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更新哦!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精选:法治理论第三章 法的演进【考点】法治理论法治:是由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在他的名著《政治学》里,给法治下过一个定义。他认为法治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两层含义:首先,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其次,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从定义中可以看出两个含义:第一、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这是讲守法。第二、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是指良法之治。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是守法和良法两方面的结合。法治的“治”与法制的“制”区别:(1)“治”表明法律是调整社会生活的主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2)“治”表明这种调整社会生活的法应当要有正当性,即良法之治;(3)“治”要求法律在社会生活中享有最高权威。法治政府的特征有哪些,实现法治政府又有哪些途径和措施?法治政府的特征:(1)法治政府是一个有限而有为的政府,因此政府的权力是要受到控制和约束的;(2)法治政府也是透明和廉洁的政府;(3)法治政府是负责任的服务性政府;(4)法治政府是一个诚信的政府。实现法治政府的... [ 查看全文 ]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精选:法治理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