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新疆精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留学群为你带来[2017年秋季新疆精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可按Ctrl+D收藏频道!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关于做好精河县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17)59号)的通知,现将精河县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不含未毕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二.受理认定范围。本机构受理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三.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类人员应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身份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017年12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三)学历条件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学历条件。(四)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相关条件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 [ 查看全文 ]2017年秋季新疆精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