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试题及答案六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税务师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试题及答案六”,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试题及答案六1、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及管辖的说2017年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练习及答案法,正确的是( )。A.破产申请只能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B.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C.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破产案件由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与管辖。破产申请人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根据规定,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下列人员或组织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A.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代表B.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C.破产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D.曾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会计师【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任职条件。《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 [ 查看全文 ]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试题及答案六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