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税务师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重点掌握)【提示】对征税行为不服必须先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四)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提示】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扣押、查封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税收强制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纳税人的存款中扣缴税款;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五)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 [ 查看全文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的相关文章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辅导资料: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
考友们都准备好税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辅导资料: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辅导资料: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一、账务调整的作用既可以防止明补暗退,又可避免重复征税,保证企业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1.账务处理的调整要与现行财务会计准则相一致,要与税法的有...[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