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知识点:唐律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知识点:唐律”,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知识点:唐律1、《开皇律》开皇三年,隋文帝本着删繁就简,以轻代重的原则,对新律重新更定,最后完成了历史上著名的《开皇律》。《开皇律》的结构和内容对唐律有着直接的影响,是制定唐律的蓝本,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2、唐律从广义上说,它是唐代法律的总称;从狭义上说,是指保存至今的《唐律疏议》这部具有唐一代代表性的律典。3、《贞观律》是唐大宗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基础上历经十年完成的法典,于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颁行。共十二篇五百条。《贞观律》的制定,奠定了唐律的基本面貌,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一代律典。4、《唐律疏议》(《永徽律疏》)唐高宗永徽年间,以《贞观律》为基础编纂《永徽律》,十二篇五百条。此后又对五百条律文逐条逐句进行注释,并附在律文之后,称作疏议。律与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称《永徽律疏》,是唐代法典的代表作。后人又称之为《唐律疏议》。5、《大唐六典》唐玄宗开元年间由李林甫主持编定,详细规定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及各机关的组织与职权,是保存至今最早的、最完整的、具有封...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知识点:唐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