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辅导资料:公司的解散
要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辅导资料:公司的解散”,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辅导资料:公司的解散公司的解散1.公司解散的原因(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2.解散公司诉讼(1)适用情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公司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①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2)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 [ 查看全文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辅导资料:公司的解散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