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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担保物权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担保物权

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担保物权 ”,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设立的。抵押不能约定时间:担保物权是主债消灭而消灭,主债没消灭担保物权就不能消灭。所有担保物权都有从属性,如果约定抵押权的效力不受主债的效力影响是错误的,是有从属性的。如果约定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主债有效担保物权才有效,也可以单独无效。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存在在整个抵押物上,不可分。1、抵押权抵押财产:性质:将来的财产能否设置抵押?原则上不能。有例外:(1)建造中的船舶,建造中的房屋可以设定抵押权。必须登记。(2)在一审辩论结束之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主要是公改房,进行了抵押情况下用的)在他人的财产上能不能成立抵押权??(一般是不需要登记的动产)主流观点:不能。禁止流通物上不能成立,限制流通物上是能成立的。种类:可以抵押的财产:房屋。表现为公益设施的房屋不能成立抵押权!医院医疗用房、学校的教学用房。(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 [ 查看全文 ]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担保物权的相关文章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重点:物权的公示

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重点:物权的公示 ”,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重点:物权的公示1、交付-动产所谓交付,即移转占有。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就是将对物的占有移转给买受人。近代以来,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都确认交付为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将动产的占有人推定为权利人。一般...[ 查看全文 ]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考点:物权变动要件

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考点:物权变动要件 ”,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考点:物权变动要件1、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必须公示)公式:合同+公示+物权变动我国物权依据法律行为而进行变动的兼采折中主义和意思主义,但是以折中主义为原则。(1)公示作为物权变动要件:A、不动产买卖中...[ 查看全文 ]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物权的保护

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物权的保护 ”,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物权的保护一、物权的保护的概念1、概念物权权利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以后,可以依据民法的规定,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2、方式(1)行使请求权(2)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在刑事诉讼...[ 查看全文 ]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复习资料:占有的概念及要素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复习资料:占有的概念及要素”,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复习资料:占有的概念及要素占有,即人对于物管领控制的事实。注意四个方面:①占有虽为权利的外衣,但占有为事实,而非权利。②占有是一种财产利益。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均受保护,仅保护程度不同。③占有的客体为...[ 查看全文 ]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占有的分类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占有的分类”,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占有的分类1.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1)有权占有。指有本权的占有。换言之,凡对物享有占有的物权、债权、监护权等,均为有权占有。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留置权人、质权人的占有为有权占有(本权为物权)...[ 查看全文 ]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考点:诉讼时效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考点:诉讼时效”,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考点:诉讼时效1、胜诉权:自然之债。2、可以起诉。3、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排除,也不能缩短或延长。4、和除斥期间的区别: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针对的的是债权请...[ 查看全文 ]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辅导讲义:管辖的概念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辅导讲义:管辖的概念”,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辅导讲义:管辖的概念管辖的概念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法院内部确定具体的某一民事案件由哪个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 查看全文 ]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知识点:管辖恒定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知识点:管辖恒定”,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知识点:管辖恒定管辖恒定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相关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恒...[ 查看全文 ]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被告与被告人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被告与被告人”,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被告与被告人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经常将被告与被告人相混淆,其实二者是不同的。一、被告与被告人所属的法律范畴不同,因而所指的对象也就不同。被告属于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的范畴,是指被提起...[ 查看全文 ]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考点:基本制度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考点:基本制度”,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考点:基本制度(一)回避制度在民商事仲裁中,仲裁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关人员,在于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该仲裁程序的制度。 回避的法理基础:1、利益规避原则。2、法官应当中立而不能持有...[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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