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考点:罚金
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考点:罚金 ”,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考点:罚金【相关法条】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知识要点】1.适用方式:(1)单科式,只单独适用罚金,这主要针对单位犯罪。例如单位受贿罪(第387条)和单位行贿罪(第393条)。(2)选科式,要么不适用,要么单独适用,例如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3)并科式,判处主刑同时并处罚金。例如第326条规定,犯倒卖文物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4)并科或单科式,要么附加适用,要么单独适用。例如第216条规定,犯假冒专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活学活用】(2002年试卷二第1题)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考点:罚金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