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单位存款
要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单位存款”,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单位存款单位存款1.强制存入、禁止坐支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除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外,必须存入开户银行,不得自行保存;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2.单位定期存款(1)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3个月、半年、1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2)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3)限制支出原则①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②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4)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5)存款单位迁移时,其定期存款如未到期转移,应办理提前支取手续,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一次性结清。3.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 [ 查看全文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单位存款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