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特殊名称注释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特殊名称注释》,更多教师资格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特殊名称注释[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1学分相当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课程学习 18 课时,并经考核合格。[2] 教育实践时间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要求制定。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教育实践一学期指18个教学周。[3] 实习生实习生指参加教育实习的本专科生。[4] 教育实践基地教育实践基地指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教育见习、实习场所。[5] 生师比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生师比=折合学生数/专业教师总数。其中,折合学生数=师范专业普通本、专科生数+教育硕士生数*1.5+教育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 +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专业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外聘教师数*0.5。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基础教育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聘期为一学期以上。外聘教师按0.5系数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且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 [ 查看全文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特殊名称注释的相关文章
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通知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通知》,更多教师资格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