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证券交易概述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中级会计师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证券交易概述”,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证券交易概述证券交易概述1.证券交易的概念证券交易,主要指证券买卖,即证券持有人依照证券交易规则,将已依法发行的证券转让给其他证券投资者的行为。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证券交易具有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等特征。2.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1)证券交易的标的与主体必须合法。首先,交易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其次,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①发行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 [ 查看全文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证券交易概述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