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考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范(广东考区)
2018年国考拉开帷幕,你已经准备好了么?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年国考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范(广东考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范为依法依规做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公务员招考笔试实施期间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工作,特制定本操作规范。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一)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4.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5.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的;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7.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1.抄袭、协助抄袭的... [ 查看全文 ]2018年国考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范(广东考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