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实施办法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实施办法,更多音乐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8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实施办法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5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为确保2018年全市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负责管理与协调音乐学类专业市统考工作。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音乐学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考生的来信、来访。二、市统考院校和专业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音乐类专业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三、音乐学类专业市统考的科目、地点、时间、合格线的确定1.科目和分值: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若考生四门成绩合格,可报考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专业;若考生三门[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任选一门)、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只可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四门总分400分。2.市统考... [ 查看全文 ]2018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实施办法的相关文章
正在提交表单,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