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辅导讲义:工程进度款
考友们都准备好一级建造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辅导讲义:工程进度款”,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辅导讲义:工程进度款有关工程预付款的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工程进度款: 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 查看全文 ]2018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辅导讲义:工程进度款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