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一卷司法宪法考试:选举制度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一卷司法宪法考试,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2018年国家一卷司法宪法考试:选举制度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下)第二节 选举制度(重点在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和选举制度的民主程序,工会选举不受选举法调整)一、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首先要掌握的问题是:4个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秘密投票的原则。1.普遍性原则,我们的选举制度普遍说明我们享有选举权的人非常多非常广泛(我国公民,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正在受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人员(未决犯),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决定后,他们可以停止选举权,没有被决定停止的人,可以继续行使选举权。被定罪判刑的人员(已决犯),但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他们有权参加选举。精神病人不能行使选举权(享有选举权)。华侨有选举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华侨在选举期间回国的,他可以参加出国前的居住地或原籍地的县乡两级选举。(有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一致,如对国家主席年龄的限制,大多一致)【例1】在把握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时,以下做法是对的:A.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 [ 查看全文 ]2018年国家一卷司法宪法考试:选举制度的相关文章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宪法》考点:宪法的基本原则及作用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宪法》考点,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宪法》考点:宪法的基本原则及作用宪法的四大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和权力制约。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通用以上原则,但是表现不同,尤其是权力制约原则,资产阶级是三权分立基础上的权力制约原则,社会主义国家是民主...[ 查看全文 ]